记者昨天从瑶海区检察院获悉,曹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被该院提起公诉,涉案资金达600万元左右。
去年5月,曹某在合肥设立天津某公司服务点,代理该公司投资理财产品。曹某承诺投资3个月的月息为6% ,6个月的月息为8% ,12个月的月息为10 % 。客户按要求在指定银行开户后,曹某便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资金转入天津总公司,再根据公司发送过来的报表和副本合同与客户签合同。完成这套程序后,曹某可直接从总公司获得18 % 的返点。在短短6个多月的时间里,曹某自行发展客户20名左右,通过朋友介绍发展客户14人。服务点运营期间,曹某共吸收客户投资资金600万元左右。
去年12月,曹某得知天津总公司出事后,在准备前去天津打探消息时被警方抓获。昨天,瑶海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曹某提起公诉。检察机关认为,曹某以高利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,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,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。(杨诉 杨阳 记者 李国珍)
(原标题:男子高息吸金 昨被提起公诉)